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正文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的复函

财综〔2012〕103号颁布时间:2013-04-1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会《关于建议免征保险公司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监管费的函》(保监函〔201284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为降低大病保险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大病保险资金效用,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同意你会对保险公司经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此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