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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21号颁布时间:2013-02-27
为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13 上一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6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目录(第九批) 下一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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