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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年第17号颁布时间:2013-01-29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规定,我委对《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管理办法》(原煤炭工业部令[1998]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自201319日起施行。

  主 任:张平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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