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法规 > 正文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95号颁布时间:2012-03-01
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要求,我部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我部没有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涉及行政强制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详见附件)。
附件:商务部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结果
上一篇: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