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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2013年第641号颁布时间:2013-10-17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2013918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1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3102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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