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7号颁布时间:2018-0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