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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告2018年第22号--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

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告2018年第22号颁布时间:2018-02-27

  为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根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中宣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告2012年第3号),经企业申报、省市初审、第三方专业机构合规性审核、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复核等程序,商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认定了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

  2.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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