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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理顺地方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函

中编办函[1999]98号颁布时间:1999-09-30

     1999年9月30日 中编办函[1999]9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部9月30日《关于理顺地方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 究,现函复如下:   关于各市(地)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问题,可参照《关于省级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 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8号)的原则 精神办理,具体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地方机构改革的精神,根据当地实际情 况研究确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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