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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和防汛期间军粮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粮军[2003]79号颁布时间:2003-05-30

     2003年5月30日 国粮军[200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近来,在全国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我国江南和华南部分地区又发生了汛情, 许多部队官兵奋不顾身地投入了抗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和防汛斗争中。与 此同时,广大军供职工也始终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军粮供应秩序的稳定,为抗击“非 典”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做好这一特殊时期军粮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各地军粮供应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治“非典”和防汛期间的军粮供应保障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要建立军粮供应工作报告制度,指定专人监测、 分析本地军粮供应情况,遇有重大情况立即上报;要针对本地粮食库存、加工、运输、 市场供应等情况,建立军粮供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各种非常情况,确保军粮供应 及时到位。    二、备足粮源,确保供应。各省级军粮管理部门要对现有军供成品粮库存情况进 行摸底,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确保军粮供应站保持1个月以上的销售周转库存,不得 出现断供、脱供现象。库存不足的要尽快组织采购,确有困难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 反映,上级部门必须限时解决。军粮采购要确保质量、等级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严 格执行军粮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机哄抬物价或收取额外费用。    三、开展优质服务,方便部队采购粮油。对于有汛情的地区,要采取24小时值 班制度,军供部门的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深入抗洪防汛第一线,随时掌握部队购 粮需求,保证随需随供。对外地调入的部队要及时做好接供工作,不得推诿、延误。 同时,军粮供应站要在确保军供品种的前提下,尽量丰富花色品种,努力满足部队需 求。军供网点的设置要方便部队集中采购,有条件的可实行电话预约,送粮上门。    四、防治“非典”期间,要广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增 强卫生意识,创造整洁的卫生环境。军供站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做好“非典”防 治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搞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等防治“非典”的措施落实工作, 每天对营业场所、营业器具等进行消毒,确保购粮环境卫生和安全。承担部队后勤保 障社会化工作的单位更要严把卫生关,严格执行所在部队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部队 官兵的身体健康。广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提高职工和部队官兵自我防护能力, 增强战胜疫情信心。    五、对于在防治“非典”和防汛工作中指挥不力、临危退缩、擅离职守、推诿塞 责、贻误工作,以及违规违纪、哄抬物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 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全国粮食系统军供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在抗击“非典”和防汛斗争中,要认真 学习医务工作者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发扬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讲大局,讲团结,协作互助,齐心协力,夺 取抗击“非典”和防汛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七、“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各级军供部门要利用电话、短信、慰问信等多种 方式与部队和基层保持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军粮供应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同时,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活动,积极组织优质粮油,丰富节日供应品 种,为广大官兵欢度建军节做出贡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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