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防止有人利用技术手段诈骗粮库粮食的通知
国粮办检[2002]184号颁布时间:2002-08-02
2002年8月2日 国粮办检[2002]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
油集团公司:
今年4、5月间,中央储备粮天津宁河直属库和河北承德直属库先后发生了有人
利用技术手段干扰地中衡显示器,以达到骗粮和获得更多售粮款的案件:
天津宁河直属库从4月1日开始轮出小麦。4月7日至11日,河北一购粮户用
车外运粮食时,粮库管理人员发现在过磅检斤过程中地中衡显示器回零时出现负数的
异常现象。在此期间,粮库还接到过怀疑地中衡有问题的匿名电话,这些情况引起了
粮库领导的警觉,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12日上午9时,当这一购粮户再
次来到粮库运粮时,被粮库职工和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
出了作案用的遥控器。犯罪嫌疑人事先在地中衡下安放了电子装置,汽车过磅时用遥
控器控制地中衡显示器,以达到多装少称的目的。据查,犯罪嫌疑人共拉走9车小麦,
每车约多拉走3吨,粮库共损失小麦约27吨。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损失粮食的货款
现已全部追回。
5月15日深夜,一名犯罪嫌疑人乘夜色窜入承德直属库,被该粮库保卫人员抓
获,并缴获了作案工具:一块摩托车用蓄电池、一个脉冲电路接收器、一个脉冲遥控
器。经公安机关审讯,该犯罪嫌疑人供认,他是准备将遥控接受器放置在粮库的地中
衡下,待第二天他向粮库出售粮食过秤时,用遥控器加大车载粮食份量,并减少空车
重量,以获得更多的售粮款。
上述两事件发生在中央储备粮轮换和夏粮入库之际,犯罪嫌疑人在粮库卖粮、收
粮业务繁忙的情况下,企图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给国家造成损失。对此,国家计
委、国家粮食局和中储粮总公司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和国家粮食
局局长聂振邦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粮库提高警惕,从以上事件中吸取教训,
严加防范,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确保国库粮食安全。为引起各地粮食部门和粮
食企业对类似新作案手段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以防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储粮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制度和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监督
管理。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粮食企业要把安全储粮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不能
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做到安全监督工作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严格粮油出入库手续,加强对检斤环节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地粮食
部门和粮食企业要认真落实粮油出入库制度。粮油出入库前,要认真检查、调校各种
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粮油出入库检斤需过地中衡时,应有专人监督整个过程,并认
真填写出入库检斤单据,在核对运输车(船)号、收粮单位和发货明细表一致后方可
放行。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各储粮单位要加大值班、
值宿、夜间巡逻力度,对地磅等外置设备要加装防护装置,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对出
入粮食的仓房和地中衡等设备情况实行重点监控。
四、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检查工作,保证计量器具正常运行。目前中央储备粮轮换
和夏粮收购工作正进入高潮,各地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要立即组织储粮单位进行一次
计量工具的全面检查,保证出入库粮食数量、质量记录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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