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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安监管办字[2002]22号颁布时间:2002-03-23

     2002年3月23日 安监管办字[20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国 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去年以来,各地先后发生多起建设工程现场塔吊倒塌、折断或倾覆的重大、特大 伤亡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001年2月22日,山东省章丘市明水镇第二建筑公司承建的明水镇眼明泉 住宅小区1号楼工程施工过程中,章丘市广大起重机厂将塔吊安装任务分包给不具备 安装资格的私人,在约18米高处安装塔吊起重臂时,起重臂突然折下,将正在塔吊 起重臂进行安装作业的5名工人抛下,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2001年7月17日,在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 限公司船坞工地上,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承接安装的6 00T×17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主梁过程中,由于吊装施工方案不完善,吊装过 程中违章指挥和操作,并缺乏统一严格的现场管理,发生倒塌倾覆,造成36人死亡, 3人受伤。   2001年8月18日,河北省衡水市第一建筑工程处承包的该市英才学校餐厅 工程,因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在拆除塔吊时违章操作,距离地面25米高的塔吊 顶部发生倾斜并整体坠落,正在塔吊上作业的3人坠落死亡。   2001年12月24日,甘肃省天水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天府大厦工程, 因使用非标准组合件,未按规范进行检验,以及违章指挥和操作等原因,造成在施工 时塔吊整体突然倒塌,塔体砸在秦城区建设路第三小学南教学楼上,塔吊的配重将教 学楼顶击穿,致5人死亡(其中4名学生),19名学生受伤。   2002年3月15日,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石化高桥分公司炼油 厂延迟焦化工程施工过程中,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的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 司上海石化安装检修工程公司机械化施工处的680吨吊机,在进行吊装作业过程中 发生吊机臂架系统倾覆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5人死亡,10人受伤。这些事故的 发生暴露出有关企业在建设工程现场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如:施工 方案不完善、违章指挥、有章不循、以包代管、无证上岗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等。   这此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 门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有重点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 一些薄弱环节,同类事故还未得到有效遏制。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 全,加强重大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及 设备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 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 部门和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特点,明确预防事故的重点,切实 加强监督管理。   二、各地应建立重大建设工程备案制度,凡在辖区内进行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 包括中央管理的企业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开工前均应将 有关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参与建设的企业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备案后,应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监控重 大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检查和指导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结合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资质管理。 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严禁违规层层转包,要明确承、发包单 位的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在多单位承包的工程中,建设单位 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在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中必须对承发包单位的 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与约束机制,以保证其在实际工作中得 以落实。谁总包谁负总责,不留死角。特种设备要按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要 重视对外来施工队伍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必须坚持严格的审核程序;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做到持证上岗。业主及承包单位要对在 建各重大建设工程认真进行检查,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逐一排查,一旦发现隐患, 必须进行整改。   四、企业在进行重大建设工程施工时,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不能片面追求进度, 追求经济效益,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办事,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指挥, 凭经验办事和侥幸心理等行为。施工前必须制定完整周密的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 审核;要科学合理组织现场施工,对工程中的重要节点,如重大设备吊装前、拆卸前 等要精心组织,确保万无一失;要避免交叉作业,并尽量采用封闭作业,在进行危险 性较大的作业时,应事先通知可能受到意外伤害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对可能 发生的事故要有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别是对可能涉及的周边场所,也必须落实安 全防护措施。   五、工程监理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位。工程中的承发包及协作单位,要严格执行 并遵守安全规程和标准,后道工序应对前道工序的安全及质量加强验收和确认,发现 问题应及时书面提出,并要求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后续工作,确保重大工程安全。   六、一些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 度,搞好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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