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07]33号颁布时间:2007-10-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四批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58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改变实施部门8项、合并同类事项21项)。另有7项拟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是由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8项)
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发展改革委 | 1 | 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2 | 企业债券发行年度计划审核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1号) | ||
3 | 外国企业许可使用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证明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1]第45号) | 执行至2007年12月31日 | |
4 | 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5 | 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6 | 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国防科工委 | 7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器材买卖合同审批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 | |
国家民委 | 8 | 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调整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
公安部 | 9 | 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182号) | |
财政部 | 10 | 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事项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1]第45号) | 执行至2007年12月31日 |
11 | 中储粮公司和中谷粮油集团决算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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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央国家机关自行采购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