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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函[2005]107号颁布时间:2005-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风景名胜区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促进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附件: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共10处)

浙江省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
  花亭湖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河南省
   青天河风景名胜区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
   德夯风景名胜区
贵州省
   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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