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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颁布时间:2005-12-14


  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5.1万个,就业人员[注1]9643.8万人;工业个体经营户532.3万户,就业人员2565.8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3.0万个,占2.1%;集体企业15.2万个,占10.5%;私营企业94.7万个,占6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9万个,占4.1%;外商投资企业5.5万个,占3.8%;其余类型企业20.8万个,占14.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3.3%,集体企业占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21.3%,私营企业占35.0%,其余类型企业占22.8%。(详见表1)。

表1  按登记注册类型

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企业法人(万个)

就业人员(万人)

  

145.1

9643.8

国有企业

2.8

921.0

集体企业

15.2

729.8

股份合作企业

5.2

212.4

国有联营企业

0.1

10.3

集体联营企业

0.3

15.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0.1

10.1

其他联营企业

0.2

10.9

国有独资公司

0.2

370.7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0.5

1356.5

股份有限公司

1.8

516.9

私营企业

94.7

3370.9

其他内资企业

2.5

61.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9

1070.3

外商投资企业

5.5

987.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2万个,制造业132.9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0万个,分别占5.7%、91.6%和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2%,制造业占87.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0%、8.2%和5.7%(详见表2)。

表2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企业法人

(万个)

就业人员

(万人)

 

企业法人

(万个)

就业人员

(万人)

     

145.1

9643.8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8.0

458.1

采矿业

8.2

888.8

医药制造业

1.2

136.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8

552.4

化学纤维制造业

0.4

44.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1

99.4

橡胶制品业

1.6

113.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1

62.3

塑料制品业

7.3

302.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7

57.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6

872.5

非金属矿采选业

3.7

116.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2

312.6

其他采矿业

0.0

0.8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6

151.7

制造业

132.9

8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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