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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推进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传送工作的通知

信部电[2007]557号颁布时间:2007-12-30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联系较为紧密,广大电信用户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真实传送有着迫切的需求。为了向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相关运营企业积极洽谈主叫号码传送业务,争取在2008年5月1日前,全面实现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透传。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话主叫号码的传送格式应当符合《网间主叫号码的传送(补充件2)》(YD/T 1157.2-200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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