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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交运发[2012]729号颁布时间:2012-1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1211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及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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