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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保险公司纳入分类监管实施范围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3〕29号颁布时间:2013-05-02

有关保险公司:

  根据《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分类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120号)和《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045号),我会自2013年第1季度起将以下公司纳入分类监管实施范围:

  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请以上公司根据《关于报送保险公司分类监管信息的通知》(保监发〔2008113号)、《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产险公司)》(保监产险〔20081567号)、《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寿险公司)》(保监寿险〔20081566号)的要求报送分类监管信息。2013年第1季度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422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统计信息部联系人:张潇潇

  电 话:01066286583

  传 真:01066282110

  财产保险监管部联系人:黄志勇

  电 话:01066286012

  传 真:01066288095

  人身保险监管部联系人:宫瑞光

  电 话:01066286023

  传 真:0106628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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