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8-11-25
各会员单位、市场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高本所债券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发展,经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所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同意已上市的符合回购资格条件的“06马钢债”等11只可分离债和“01中移动”等2只企业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可分离债和企业债具体名单及对应的出入库申报代码详见附表。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可分离债和企业债名单及出入库代码表.doc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