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1]163号颁布时间:2001-11-07
2001年11月7日 桂地税发[2001]163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今年四月下旬以来,我区各级地税部门根据全国、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逃抗税、发票制假售假、违法减
免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检查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专项斗争。据初步统计,截至
9月底止,共检查各类纳税户86943户,查补各项税款、滞纳金30963.3
万元,查处违法案件10473件,罚款2369.06万元,移送犯罪嫌疑人28
人,判刑7人。专项整治斗争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地方税税收秩
序,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根据11月1日全国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
场、强化税收征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地税局决定,继续开展以打击偷逃税违
法犯罪活动、发票制假售假、违法减税免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检查为重点的专项斗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1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打击
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
受国务院的委托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地税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广大
税务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
秩序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情况的迫切需要。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仅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也是整个“十五”期间的工作重点,
国务院把强化税收征管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作出部署,
明确提出要求,我们必须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开展下去。
二、突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加大打击力度。各级地税部门要根据《自治区地
方税务同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实施方案》(桂地税发[2001]71号)中确
定的整治范围和重点,调集精兵强将,狠抓大案要案,加大打击力度。对查出的偷逃
抗税行为以及发票违法案件要依法严惩,触犯刑法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价大力宣传,形
成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强大声势。要选择一些典例案例给予曝光,以案释法,教育
广大人民群众,震慑犯罪分子。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揭发有功者要依法给予
奖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广泛参与,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一个良
好的环境。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地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从体制、
机制和制度上找原因,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加强
管理,努力把本地区地税征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注意总结交流,通报情况。各地要切实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工
作进展以及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整顿办的要求,请各地市于每月
10日前将上月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三个附表报送自治区地税局整顿办。
附件:1、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汇总表(略)
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略)
3、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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