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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关于清理与新《征管法》有抵触的税收征管业务文件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1]203号颁布时间:2001-07-10

     2001年7月10日 桂国税发[2001]203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新《征管法》颁布实施后,我区过左制定的一些税收征管业务文件的内容已与新 《征管法》的规定有抵触。为了规范我区各级国税机关的行政行为,正确执行新《征 管法》,我们对1993年以来制发的税收征管方面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检查,并提出 了明确的修改意见,现随文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请依 照新《征管法》对本单位制定的业务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并将清理修正情况 报区国家税务局。 附件:清理文件对照表   序号 汇编、公报 页码 文件标题及发文时间、文号 修改意见及内容   1 汇编7 322 区税务局关于制发部分税务文书、表 停止执行、有关税务文书按区国税局《税    格的通知(桂税发[1993]72号) 收征管业务规程》及桂国税发[2001]197号    文件执行。   2 公报96年第7期 70 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国税发[1996]194号文件作废、有关税    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 务登记管理方面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行)》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94 [1998]81号文件执行,国税发[1998]81号    号) 文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依    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改    为“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    定处罚”、第四十三条“依照税征管法第三    十七条的规定处理”改为“依照《税收征收    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   3 公报97年第2期 30 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办法》第一点改按新《征管法》;第十二点    国家税务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暂行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87 理法》第三十七条处理”,改为“按《中华人    号)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处    理”;第十二点(三)“……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九条……”改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第六十二条……”。修改后文件继续执    行。   4 公报97年第6期 74 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 停止执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校区国    款审批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 税局新制定的办法执行。    [1997]98号)   5 公报97年第9期 55 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办法》第一、七条根据改按2001年5月1    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试行)》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84 法》的规定后,《办法》继续执行。    号   6 私营?个体建帐法 14 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白治区 《方案》第六点第4小点“……依照《中华人    规政策汇编 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实施方 ……”,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案》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55号 收管理法》第六十条……”。文件修改后继 续执行。   7 公报98年第9期 88 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办法》根据改按2001年5月1日颁布实施 加油站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知(桂国税发[1998]188号) 六条第1点“……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 十七条规定处罚”,改为“依照《税收征管 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六条第3?4 小点的依据改按2001年5月1日颁布实施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 改后文件继续执行。 8 公报99年第4期 77 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小酒坊 《办法》第二条的根据改按2001年5月1日 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 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国税发[1999]58号 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登记管理办 法》,第九、十、十一条的依据按2001年5月 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修改后文件继续执行。 9 公报99年第4期 81 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农村砖 《办法》第七、八条的处罚根据改按2001 厂(窑)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知(桂国税发[1999]59号) 征收管理法》,修改后文件继续执行。 10 公报2000年第9 55 区国税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业户建 《通知》第六点依据改按2001年5月1日颁 期 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 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2000]133号 法》,修改后文件继续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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