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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产业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转发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信联发[2000]第60号颁布时间:2000-12-26

     2000年12月26日 桂信联发[2000]第60号 各地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各普通高等学校、科委(科技局)、广西软件行业协会:   现将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 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转发你们,并 结合我区实际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对全区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 区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会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布广西软件企业认定名 单。   二、报经信息产业部授权后,广西软件行业协会作为我区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负 责受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组织软件企业认定评审与年审,并提出软件企业认定和年 审初选名单。   三、相关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申办程序,将根据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另行通 知。 附件: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 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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