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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5]170号颁布时间:2005-03-24

     2005年3月24日 深地税发[2005]170号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 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8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衔接规定》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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