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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869号颁布时间:2004-10-19

     2004年10月19日 深地税发[2004]869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2004]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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