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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神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4]136号颁布时间:2004-09-24

     2004年9月24日 深国税办转字[2004]136号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神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粤财法 [2004]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神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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