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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77号颁布时间:2004-02-02

     2004年2月2日 深地税发[2004]77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54号)转 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 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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