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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828号颁布时间:2000-12-02

     2000年12月2日 深地税发[2000]828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0]8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0年11月6日 国税函[2000]891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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