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户ABC分类具体扣分标准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6]50号颁布时间:1996-02-02
1996年2月2日 深地税发[1996]50号
各分局: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实施分类税务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局在广泛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户ABC分类评分标准表》部分扣分
项目作了修改(以下简称《扣分标准》),现将修改后的《扣分标准》下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扣分标准》是按100分制进行扣减评分,累计扣分不设最高限额,纳税户
实得分数允许出现负数。
二、各分局应根据纳税户ABC分类检查管理的内容和《扣分标准》所列项目,将
纳税户的有关资料及时输入电脑,并由检查分局通过电脑自动汇总评分。
三、各检查分局应在电脑自动汇总评分后,将电脑评分原始资料打印出来,装入
纳税户纳税检查资料档案袋,并向纳税户发出定性考核通知书,如开通了电子信箱后,
可由电子信箱传送给纳税人。纳税户若要查询电脑评分原始资料,由主管检查分局负
责提供有关资料。
四、市局电脑中心应根据纳税户ABC分类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和《扣分标准》的内
容编制电脑软件,并能按通知书的式样打印,市局电脑中心负责对各分局的录入人员
培训,各分局可根据电脑中心编制的电脑软件查询纳税户的有关资料。
五、各有关分局各有关科室必须严格按规定将评分的有关资料及时准确地输入电
脑,若有关分局未按规定及时将纳税户有关资料输入电脑或输入电脑资料有错误,造
成扣分不实的,市局将追究有关分局的责任。
六、纳税户ABC分类的考核标准:凡得分在满90分(含90分)以上的作为A类的纳
税户管理;凡得分在满60分(含60分)以上至不足90分之间的作为B类纳税户管理;
凡得分不足60分的作为C类纳税户管理。
七、本补充通知从1996年1月1日开始执行。凡与本通知的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
的规定执行。
附:1、深圳市地方税收纳税户ABC分类定性考核通知书
2、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户ABC分类扣分标准(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户ABC分类定性考核通知书
纳税人名称:电脑编码:
你单位(个人)经我局运用电脑按《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实施分类税务检查管理暂
行办法》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户ABC分类扣分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户ABC
分类定性考核,实得分数为 分。核定你单位(个人)为 类纳税人。
从一九九 年 月 日起两年内对你单位(个人)将按 类纳税人进行
检查管理。你单位(个人)应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一天内),持本通知到××征收
分局领取类纳税申报表。两年后我局将对你单位(个人)重新进行ABC分类定性考核,
确定ABC类别。
若你单位(个人)对定性考核情况有疑问,可到我局查询。如有不服,可在收到
该通知15天内,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提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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