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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制税收征管表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6]75号颁布时间:1996-02-15

     1996年2月15日 深地税发[1996]75号 各处室、东鹏印刷厂:   为进一步统一、规范税收征管表格,便于电脑操作,避免重复统计,实现信息共 享,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局局务会议的有关精神,现将印制税收征管表格的有关事 项明确如下:   一、征管表格的印制程序   各处室凡需要印制各种征管表格,先由有关处室设计式样,送征管处审核,经审 核后,报局领导审批,然后由征管处统一组织印制。   二、关于征管表格的印制价格问题   各种征管表格的印制采取价比三家的办法确定印制价格,对大批量印制的征管表 格,征管处应与印刷厂签订合同,确定价格,并报市局主管副局长审批后,才能予以 印制。   三、征管表格的发放   所有征管表格,由各处室拟定分配表送征管处,并通知有关分局到征管处开调拨 单,有关分局凭调拨单到印刷厂领取。   四、征管表格的保管   东鹏印刷厂负责承印市局的各种征管表格的保管,并凭征管处的调拨单发放。如 由于保管不善及保管人员发放。如由于保管不善及保管人员发放失误造成损失,由印 刷厂承担。   五、严格控制征管表格的发放范围   各处室必须从大局出发,考虑到工作的需要、税收成本、分局填报工作量等多种 因素,严格控制征管表格的印制种类、数量和发放范围,尽量减少表格种类,减轻分 局负担。同时,各处室应积极与征管处协调配合典同管好征管表格的印制、发放工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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