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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8]187号颁布时间:1998-04-23

     1998年4月23日 深地税发[1998]187号 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8]61号 1998年3月20日)(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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