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149号颁布时间:1999-04-06

    1999年4月6日 深国税发[1999]149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1999年3月8日 国税发[1999]39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