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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558号颁布时间:1999-11-12

     1999年11月12日 深国税发[1999]558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 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 通知(1999年9月20日 国税发[1999]17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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