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0]29号颁布时间:2000-01-14
2000年1月14日 深国税发[2000]29号
海洋石油分局、宝安、龙岗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1999]245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有
分局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储蓄机构,并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在各储蓄机
构张贴。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