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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9]16号颁布时间:1999-12-24

     1999年12月24日 财会字[1999]1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 通知》(财会字[1999]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1999年 财会字[1999]4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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