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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法〔2013〕68号颁布时间:2013-12-04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国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3〕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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