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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使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票》的批复的通知

珠地税函[2007]361号颁布时间:2007-12-07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使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票〉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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