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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7]534号颁布时间:2007-08-13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7]7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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