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意见(试行)
粤国税发[2006]171号颁布时间:2006-08-21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反避税工作在税务总局、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的投资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世界500强企业有一半在我省投资设厂,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不断追加投资,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在不断地增加。一些大型涉外企业还专门聘请了全球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和高级会计师及税务顾问进行税收筹划,通过转让定价等避税手段转移利润,少交税款。外商投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对涉外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
但我省反避税工作现状与广东省外向型经济日益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不相适应,与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管理水平不相适应,与税务总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反避税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开展反避税工作不利于招商引资,会打击外商投资者的积极性。个别外资企业也抓住地方政府这一心理,打着税收歧视、税收环境欠佳的幌子,拒不配合税务部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并以迁址、撤资等进行要挟,通过地方政府向税务部门施加压力,增加了反避税工作的阻力,从而阻碍了反避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一些地方的国税局领导认为,反避税工作难度大,投入多,见效慢,存在可做可不做的错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反避税工作的开展。二是缺乏反避税专职机构和高素质的专职人员。2005年规范机构设置后,全省只有11个市国税局设立了国际税务管理科(处),但人员大幅度减少。据统计,全省从事反避税专职人员仅23人,其中很多还兼有其他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多数是两头在外的跨国经营者,有着丰富的国际避税经验。从事反避税工作的同志大部分都缺乏经验,离业务娴熟、独当一面仍有一定距离,加之轮岗频繁,使税务机关整体上缺乏反避税的应变能力,无法适应新的反避税工作要求。三是对反避税工作的投入不足。反避税工作须经过搜集信息、财务分析、约谈、内查外调、论证、谈判、调整等大量环节,工作周期较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证。但目前反避税工作普遍存在经费短缺、装备简陋、人员匮乏的现象,与反避税的工作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对反避税工作的投入与反避税工作要求之间的较大差距,严重阻碍了反避税工作的高效开展。四是缺乏一套完善的综合信息网络系统。目前我省税收信息渠道贫乏,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不畅,境外信息更是难以掌握。由于全省范围内未对相关可比企业的数据进行统一收集和系统管理,影响了数据资源的共享使用,使相关可比资料的调查取证工作较为困难。各地在相关可比资料的调查取证时,本地区可供查找生产同类产品、非关联销售、生产规模可比的企业数量较少;另一方面,由于开展审计的企业类型较多,查找相关可比企业时要花费较多的人力物力进行筛选统计工作,工作量较大,举证工作举步维艰。现有的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料远不能满足反避税工作的需要。五是缺乏系统的反避税专业人才库和培训机制。六是反避税宣传工作力度不够。较少在新闻媒体上对反避税工作进行宣传教育,未能使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避税的手段以及危害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同时也未能使外资企业充分认识到我省国税机关对外资企业的这种故意避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决心。七是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
针对我省在反避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省国税机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基础管理,拓展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点,进一步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成效,将全省的反避税工作推上新的台阶。根据当前反避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形势发展的要求,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企业间的业务往来更加频繁,跨国公司运用各种避税手段,特别是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规避税收的现象日趋严重,造成逃避我国税收,侵吞中方利润,扭曲公平竞争市场机制。因此,反避税工作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税务部门面临的挑战亦越来越大。有效地开展反避税工作,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公平。各市必须充分认识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变以往认为反避税工作可有可无的陈旧观念,加强反避税与其他征管、纳税评估、稽查等工作的衔接与协调,把反避税工作作为涉外税收管理的一项刚性的、长期性的重点工作去抓,而且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反避税队伍建设,提高反避税工作水平
首先,要加强对反避税工作的领导。狠抓反避税各项措施的落实是做好反避税工作的关键,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把反避税工作列入税收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典型,开展调查研究,听取重点审计户的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其次,要合理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反避税机构的设置,要适应跨国纳税人税收管理中长期发展目标的需要,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形成一支较稳定的专业队伍。对配备的反避税专职人员不仅要具备熟练的审计、查账技能、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及高度的责任心,同时要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贸易知识,熟悉国际税收、西方会计,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当前首要任务是要在人员方面加大投入,尽快改变我省部分市没有固定的人员从事反避税工作这一现状。促进反避税工作的市级集中管理,对已设立了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地市,应在市级税务机关至少配备1人专职从事反避税工作(重点市应保证2人以上);对未设立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地市,市级税务机关至少应有2人固定负责国际税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其中应有1人固定负责(专职或兼职)反避税工作;各县、区局也应有固定的人员协同开展反避税工作,保证全省反避税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局将定期检查、监督各地市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情况。今后,随着反避税工作发展的趋势,省局将通过调研和积极努力,争取在重点市设立专门的反避税机构,不断加大反避税的工作力度。
第三,加强培训工作,建立激励机制,确保人才稳定。有计划、分步骤,尽快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反避税队伍,是提高反避税工作质量和效益的首要措施,也是当务之急。各级税务机关都要从战略高度着眼,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培训工作。如有计划地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短期强化培训、实地考察交流、挂职锻炼、送专业院校培训、或到境外有关机构进行学习、实习等。为使反避税培训工作走上规范管理、统筹安排、有序组织的轨道,省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反避税人员情况制定一个中长期的培训计划,对反避税人员进行系统、专业的培训,对经过培训的人员,列入反避税人才库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各市对反避税人员不要轻易换岗或调离。对完成任务出色,有创造、有特殊贡献的人员,进行表扬并给予特殊奖励。建立起包括反避税人才的选拔、使用、培训、晋级的良性工作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与反避税审计质量挂钩的考核机制,激励专业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反避税队伍的稳定。
第四,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反避税工作手段。反避税所进行的审计、调查取证和调整征税工作十分复杂,人、财、物需求较大,税务机关在安排经费时,要保证反避税工作的需要。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财力支持,省局也将充分利用总局下拨的反避税专项经费,加大对反避税的专项投入,以保证反避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尽快建立反避税人才库,做好人才的储备和使用
反避税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需要一定经验的积累。因此,各市要切实抓好反避税人才的储备工作,一是要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国际税收和反避税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反避税工作岗位。二是要从反避税人员中挑选有2-3年以上反避税工作经验的人员建立起本地的反避税人才库;三是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从各地反避税人才库中挑选一批骨干建立全省反避税人才库,纳入省局统一管理。为了更有效地发挥人才库的作用,促进反避税工作的长远发展,省局将制定人才库和反避税人才培养机制的具体管理办法。
四、加强关联申报管理,强化反避税基础工作
首先,各地要在认真总结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以汇算清缴工作为切入点,研究制定加强企业年度关联交易申报审核、管理的具体办法,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以确保企业关联交易申报率达到100%和提高申报的真实性、可靠性。
其次,各地要充分利用日常征管、纳税评估、稽查、涉外税务审计、出口退税等工作环节获取的信息资料,从外经贸、海关、统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获取的信息资料,加强相关分析,提高反避税敏感性,及时发现避税疑点,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再次,各地还应积极研究制定根据企业所申报的关联交易类型、金额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统计、分类管理的可行性和具体办法。
五、提高转让定价审计工作质量,打造反避税精品案例
我省的反避税工作要取得新突破、上新台阶,必须在提高转让定价审计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转让定价审计工作要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抓大案、要案,加大调整补税的力度;二是要拓展转让定价审计的关联交易类型。除了对传统的商品购销、融通资金等交易类型进行审计外,还要积极开展对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转让、使用、租赁以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类型的审计,勇于挑战转让定价避税的新领域;三是增强规范执法意识。严格按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修订稿)》的程序和要求操作;四是健全内部审议机制。在选户立案阶段和初步调整方案制定阶段要采取内部审议方式进行充分论证,严把质量关;五是全力抓好避税嫌疑大户的全国联查、协查工作。借鉴兄弟单位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六是各市级税务机关要直接开展或牵头组织本地区重点企业的转让定价审计工作;七是完善对以前年度审计结案企业的跟踪管理制度。要制定相关检查监督办法,及时发现转让定价审计调整后仍存在避税问题的企业并作出处理,巩固反避税工作成果。
为了集中精力抓好我省转让定价重点案件的调查审计工作,省局每年将在各市案件中筛选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全程参与和督导。
六、积极开展预约定价准备工作,力争取得突破
预约定价的特点是事前约定,变“治病”为“防病”,有利于减少征纳纷争,因此预约定价是未来反避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但由于这项工作在我国刚刚起步,省局要求各地一方面要严格遵循总局确定的“积极谨慎开展双边预约定价”和“侧重选择已经被税务部门进行过转让定价审计调整的企业或熟悉的行业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工作”的方针,按照预约定价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预约定价工作的宣传、辅导,使广大干部进一步认识预约定价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积极应对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工作,力争今年在预约定价工作方面有所突破。
七、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分类、分级的企业数据档案,提高信息使用效率
寻找相关可比企业信息是转让定价审计工作的难点,也是近几年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一是要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的自身优势,在充分利用汇算清缴系统和征管软件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各种方法收集同行业的各类价格、费用信息等可比信息资料,特别是要加强对进出口电子口岸数据和BVD公司OSIRIS数据库的应用,建立全省相关企业资料信息库。二是强化部门间合作。强化与外贸、工商、海关、商检、物价、统计、银行、劳动等部门以及各类信息查询机构的沟通与联系,适时开展联席会议,广泛收集、分析、整理和定期交流国内外有关商品(产品)及无形资产价格、利润率、劳务服务费率、融资贷款利率等资料,拓宽信息来源领域,建立健全全省反避税信息库。三是加强情报交换。进一步加强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情报交换工作,扩大查询范围和内容,充分利用情报交换,获取各类信息,为反避税工作服务。四是强化信息利用。通过现代化手段,加强计算机应用,逐步形成价格信息网络,力求做到各级税务机关所占有的信息资料,在税务系统内部共享,以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五是优化反避税相关可比企业信息收集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对全省在开展转让定价税收审计过程中选取的相关可比企业数据进行分类归集、统计、建立电子档案,供各地使用,以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为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来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效率和对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记录,省局将规范反避税审计工作,统一反避税审计过程、步骤、审计内容、审计结果等工作记录的格式、内容,要求各地建立企业审计档案资料,以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和对已调整结案企业的跟踪管理及审计人员变动对案件查处的影响。
八、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反避税的社会影响
反避税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各个政府部门的支持、配合,也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针对部分地方政府对反避税工作认识不足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加强对反避税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反避税的社会影响。
一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使政府部门充分认识到反避税工作和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并非矛盾,而是统一的,对税务机关开展反避税调查工作给予有力的支持。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舆论工具,从依法治税的高度,大力宣传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合作,共同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维护国家的税收主权。
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反避税宣传教育,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披露,起到打击一户、影响一片的作用,震慑意图避税的企业。
三是将反避税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成册发放给企业,使企业不会因为不懂法而违反法律、法规被税务调整。
九、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反避税中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可以通过企业或直接向会计师事务所宣传把反避税问题引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让其在接受客户委托,检查企业帐册、会计报表、所得税申报表和验资过程中,对明显弄虚作假、转让定价的行为负有调整及如实反映的责任,尽量使一些避税问题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阶段就得到解决。对重大的避税行为,也可委托境外会计公司进行审计查证。对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利润的分析及预测,也可通过专职行业分析机构进行。
十、积极加强上下沟通和联系
反避税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整体工作,除对人员素质、审案质量、寻找相关可比企业资料等有较高要求外,还需要一整套对案件审计的整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尤其是对一些重大案件,要在全省范围内抽调人员集中进行审计,涉及全国联查案还需要有关各省之间进行协调。因此,今后要加强与总局、兄弟省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全省各地国税部门也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为促进我省反避税工作上新的台阶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