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撤销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大桥税务分局和东坪税务分局的批复

粤国税发[2006]109号颁布时间:2006-06-06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撤销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大桥税务分局和东坪税务分局的请示》(韶国税发[2006]47号)收悉。经研究,为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同意撤销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大桥税务分局和东坪税务分局,其税收业务由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负责管辖。
  此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