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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6]9号颁布时间:2006-01-13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向省局(政策法规处)反映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2]1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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