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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5]654号颁布时间:2005-12-14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2005]249号)、《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2005]281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在2005年税前扣除呆账损失5笔,金额合计人民币71,053,374.40元、美元703,770.69元(详见附表)。

附件:中信银行广州分行2005年呆帐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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