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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设备名单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5]1号颁布时间:2005-01-06

     2005年1月6日 东地税函[2005]1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设备名单 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7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设备名 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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