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荣获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国税发[2004]150号颁布时间:2004-07-08
2004年7月8日 粤国税发[2004]150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3年度税务系统全国青
年文明号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2003年12月9日《关于表
彰广东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国税系统的广州市海
珠区国家税务局票证管理所供票组等3个单位被命名为2003年度税务系统“全国
青年文明号”称号,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虎门分局等9个单位被继续认定为2003年
度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韶关市乳源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被中共
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窗口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争创新佳绩,在“三个
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省国税系统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
样,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推进广东国税事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国税系统荣获2003年度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
1、新命名(3个)
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票证管理所供票组
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第二分局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税政管理科
2、继续认定(9个)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虎门分局
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大良分局(原顺德市国家税务局大良分局)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广州市东山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管理分局
阳江市阳西县国家税务局沙扒分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分局税政科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福永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龙岗分局
附件2:广东省国税系统荣获“广东省文明窗口单位”名单
韶关市乳源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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