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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4]94号颁布时间:2004-07-06

     2004年7月6日 东地税函[2004]94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4] 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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