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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资源税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58号颁布时间:1997-01-29

     1997年1月29日 粤地税发[1997]58号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冶金独立矿山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矿资源税的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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