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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东地税发[2004]68号颁布时间:2004-04-08

     2004年4月8日 东地税发[2004]68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4]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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