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4]8号颁布时间:2004-01-16

     2004年1月16日 东地税函[2004]8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3]7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