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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东地税发[2003]92号)

东地税发[2003]92号颁布时间:2003-05-28

     2003年5月28日 东地税发[2003]92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东莞市人民政府(东府[2003]28号)<<关于贯彻<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若干 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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