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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国税局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东国税转字[2003]70号颁布时间:2003-05-16

     2003年5月16日 东国税转字[2003]70号 各国家税务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 国税发[2003]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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