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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1]306号颁布时间:2001-12-06

     2001年12月6日 穗地税发[2001]306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1]570号)转发给你们,对有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 事项,仍按我局《转发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穗 地税函[2001]85号)规定处理。 附件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1年11月19日 粤地税函[2001]570号 广州、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省信息产业厅组织认定了广东省 2001年第八批软件企业,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对其中由我省地税部门负责企业 所得税征管的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粤财法 [2000]66号转发)的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对名单内于2000年 7月1日后成立的软件企业,视为新办企业享受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附件2: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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