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1]306号颁布时间:2001-12-06
2001年12月6日 穗地税发[2001]306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1]570号)转发给你们,对有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
事项,仍按我局《转发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四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穗
地税函[2001]85号)规定处理。
附件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1年11月19日 粤地税函[2001]570号
广州、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省信息产业厅组织认定了广东省
2001年第八批软件企业,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对其中由我省地税部门负责企业
所得税征管的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粤财法
[2000]66号转发)的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对名单内于2000年
7月1日后成立的软件企业,视为新办企业享受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附件2:2001年第八批广东省软件企业名单(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