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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二批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1]131号颁布时间:2001-06-12

     2001年6月12日 穗地税函[2001]131号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二批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1]20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 行。   对享受增值税政策的软件产品,其所退税款按我局《转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1]7号)规定范围 使用且进行专帐管理的,可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否则, 一律并入企业应税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附件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2001年第二批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      2001年5月8日 粤地税函[2001]206号   经省信息产业厅审核,我省2001年度第二批139件软件产品已由国家信息 产业部审批公布(见附件),该批软件产品可按照《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粤财法[2000] 66号转发)的规定,享受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附件:广东省2001年第二批软件产品名单备案清单(略) 附件:2、粤信厅函[2001]100号(略)    3、广东省2001年第二批软件产品登记备案清单(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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